四、工厂的规章制度
1.1.若员工违反了工厂的规章制度,不能以罚款来处罚,最好是以口头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的形式来处罚。
1.2.不能收取“入厂押金”,也不能扣留或抵押员工的证件。
1.3.厂规最好能提及带薪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年假为5天,满5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同时要在工资上反映出来。
五、消防安全与卫生
1.消防演习
1.1.要保留工厂消防演习记录,宿舍消防演习记录,最少每年一次,记录应包括文字记录和相片。
1.2.要保留消防培训记录,记录应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参加人员等。
2.消防设施
2.1.消防器材应有标识,如在灭火器或消防栓上方喷“灭火器”“消防栓”等红色醒目大字。
2.2.灭火器和消防栓应有消防部门或具有同等资格的部门签发的年审合格证,通常,灭火器上贴的维修合格证或出厂合格证就可以,但要注意其有效期或是维修日期或出厂日期开始一年内有效,消防栓则要有当地消防部门每年检查的合格证明文件。
2.3.消防栓要加封条,封条写上日期加盖工厂公章。
2.4.灭火器和消防栓应定期检查,并做记录。
2.5.灭火器类型应选用ABC型,不要选用单纯的AB或BC型。
2.6.手提式灭火器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应设置在挂钩,拖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米,其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米。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个,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个。
2.7.消防栓或悬挂灭火器的地方,应用红色划出一个隔离区,隔离区内严禁堆放物品以防阻塞消防通道。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灯
3.1.厂房,宿舍每层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每个安全出口要保持畅通,应有“安全出口”标志和安装应急灯
3.2.每层楼梯间应安装应急灯。
3.3.厂房,宿舍每层楼应有清晰的疏散路线展示图,图上应清楚标明安全出口,灭火器,消防栓的位置
3.4.生产车间应以黄色通道线把生产区域与通道划分出来,通道上还应标示疏散方向箭头。
4.防爆灯
仓库照明应使用防爆灯。
5.防护装置,防护用品。
5.1.送带,明齿轮,砂轮,电锯,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例如缝纫机车需要安装上下皮带保护罩。
5.2.工业剪和电锯的操作者应配带金属手套作保护。
5.3.在噪声超过85db的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应配戴耳塞。
5.4.在下列情况的一种,工厂应供给工人工作服或围裙,并根据需要分别供给工作帽,口罩,手套,护腿和鞋盖等防护用品。
5.4.1.有灼伤,烫伤或者容易发生机械外伤等危险的操作。
5.4.2.在强烈辐射热或者低温条件下等操作。
5.4.3.散发毒性,刺激性,感染性物质或大量粉尘的操作。
5.4.4.经常使衣服腐蚀,潮湿或者特别肮脏的操作。
5.5.在有危害健康的气体,蒸汽或者粉尘的场所操作的工人,工厂应分别供给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
5.6.经常站在有水或者其他液体的地面上操作的工人,工厂应供给防水鞋或防水靴等。
6.电器开关的标识
6.1.电器开关应标识清楚是控制什么电器的。
6.2.配电箱应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有电危险”。
7.急救药箱
7.1.每一个独立的工作间或每100名工人至少设一个急救箱。急救箱不能上锁,并容易找到。
7.2.急救箱应常备以下药品:酒精,烧伤膏和清单内打圈的药品
7.3.注意急救箱内不能有口服药品。
7.4.急救箱应有一分药品清单和用药记录。
7.5.宿舍也要设急救箱。
8.卫生间
8.1.工厂应供应卫生纸,肥皂或洗手液。
8.2.卫生间应有足够的私人空间(如设有间隔墙和门)。
8.3.卫生间应分男女厕
9.化学品的存放与使用
9.1.使用中或存放的化学品都应贴有标签。
8.2.使用中或存放液体化学品都应设有第二容器。
9.3.使用或存放化学品的地点,都应张贴相应化学品中文的物料安全资料表(即MSDS)。